一、依據教育部 110 年 5 月 2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66920 號函。
二、學校為因應疫情停止到校上課期間,教師得視學生年齡階段,以同步、非同步預錄影片、線上學習資源、公視徵用頻道、通訊軟體進行課程作業指導。
三.可請學生在課堂上適時作護眼操及伸展操,讓眼睛及身心獲得適度舒緩。
護眼操.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u5TgfDo3lm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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