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冷氣電費計算方式:
1、以各公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各校班級數(含普通班及 集中式特教班、體育班、藝術才能班、中途(慈暉)班 等集中式班級),每間班級教室裝設2臺冷氣,每年4個月(5 6 9 10四個月份),每月以22天,每天8小時計算。
2、每臺冷氣每小時耗電量以2.5度計;每度電以新臺幣 (以下同)2.82元計算。
3、每校再額外增加20%補助額度,供學校彈性因應需求。
*維護費計算方式:每臺冷氣以 2,500 元,並以三年為一週 期設算;冷氣維護內容包含濾網清洗、散熱片清潔、外 部及零件清潔、電源及管線檢查、冷媒檢查(查漏及重填 冷媒)、高壓清洗等項目。
*自111年度起,公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於各縣市所定學生 在校作息時間內使用冷氣所衍生之電費及維護費(不包括假日或是週三社團),不得向學生收取費用。除說明三所設算經費外,對於課後及暑期倘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之課後照顧、學習扶助、夏日樂學等計畫,其冷氣電費將納入各該計畫額外補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