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達交通部民航局公文,為避免無人機干擾器使用時影響在空航空器飛航或機場設施運作,如於機場四周範圍(詳參附件 2 )使用該類設備,請先行通知鄰近機場管理單位,俟該機場管理單位向航管單位確認周邊無已知在空航機後,再實施干擾作業,以維護飛航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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